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揭阳人大 发布时间:2021-12-17 16:10 浏览次数:8632 【字体:

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定,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7日在市区举行。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揭阳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揭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揭阳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预算草案,批准揭阳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产生揭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揭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揭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八、通过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

九、票决揭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十、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