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揭阳人大 发布时间:2024-01-03 11:53 浏览次数:1527 【字体:

一年来,法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新修改的立法法,严格按照 “三个必”(即“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上级人大“七个一”(即“出台一个工作办法、每年做一次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每年针对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开展一次检查、每年开展一次工作通报、每年举办一次工作人员培训、每年至少纠正一个规范性文件、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工作部署,依法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工作,努力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三个必”上出实效


严格按照“三个必”工作要求,持续用力抓好对各报备机关报送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审查工作,不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一是“有件必备”形成常态化。截至目前,今年法工委共收到各报备机关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2件(其中:市政府规章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市法院规范性文件1件,市检察院规范性文件2件),内容主要涉及气象灾害防御、消防水源管理、城市节约用水、守信激励和信用修复、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等。通过持续强化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已经基本呈现常态化。

从报备总体情况看,除个别规范性文件存在报备不够及时的情况,各报备机关均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做到应备尽备和规范报备。此外,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还及时规范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了《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规定》,并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司法部报送备案了《揭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二是“有备必审”实现全覆盖。为进一步提高审查分析和发现问题的能力水平,法工委注重夯实相关基础知识储备,认真学习各个规范性文件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同时不断加强与相关专(工)委的联合审查力度,积极发挥专(工)委在审查中的对口监督作用,比如在审查市中院和市检察院规范性文件时,密切加强与监察司法工委的协作,更好提升“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实效。在这样的基础上,通过对报送备案的每一个规范性文件开展主动审查和逐件研究,切实以审查的全覆盖实现监督的全覆盖。

从审查总体情况看,各报备机关报送备案的12件规范性文件,总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有违反《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规定的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等情况,反映出各报备机关能够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认真制定规范性文件,自觉保持与相关上位法相一致,合力推进法治揭阳建设。此外,法工委认真落实上级人大关于涉行政复议和物业管理等领域的专项清理工作要求,组织做好市、县两级人大相关地方性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的集中清理,经全面清理,我市不存在需要纠正的情况。

三是“有错必纠”彰显硬约束。对于在审查中发现的初步问题,法工委积极与相关报备机关进行沟通研讨,更好把相关问题审清查明。比如在审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建立守信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时,对其中规定“发现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有关部门执行或虚假承诺”,是应当“缩短暂缓信用惩戒的宽限期”(中院实施意见的规定),还是“不再给予宽限并立即恢复信用惩戒”(法工委审查的建议),多次与市中院进行交换意见并达成一致认识,有效消除了相关措辞表述可能引发的歧义理解,更好保障实施意见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能够得到正确实施。

在审查过程中,法工委不断加大审查纠错力度,依法严格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查研究,对存在与上位法规定相抵触、不一致、明显不适当、不合理等问题的,及时向报备机关提出审查研究意见,同时积极督促和推动审查发现问题的妥善解决,着力在做好法律监督的同时,更好展现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支持作用,切实以审查的刚性约束积极助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在去年撰写的两个纠错案例成功入选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审查纠正第三批指导性案例后,今年继续形成两个新的纠错案例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二、在对标推进“七个一”上出实招

全面对标对表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七个一”工作要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确保“七个一”任务全面完成并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强化市县联动。为确保备案审查“七个一”工作要求的全面落实,法工委于4月27日组织召开全市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交流暨业务培训会,及时传达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通报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关情况,并就下一阶段市、县两级人大做好备案审查“七个一”等重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此外,于10月31日至11月1日组织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备案审查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线参加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有效提升备案审查整体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明确做好“七个一”的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

二是强化调研督导。为更好推动备案审查“七个一”任务要求落到实处,7月5日至13日,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法工委赴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专题调研,听取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关于贯彻实施省备案审查条例,严格落实“三个必”和“七个一”任务要求的情况汇报,并检查了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自上一届以来制发的各类文件情况,同时就备案审查工作中的一些实务问题与各地相关人员进行交流探讨,通过专题调研更好督促推动各地区、各单位增强贯彻落实好“三个必”特别是“七个一”任务要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是强化任务落实。为及时掌握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落实情况,法工委于8月3日发函要求报送落实“七个一”任务情况,并就未完成事项明确相应的具体完成计划,以此倒逼任务全面落实。截至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全面完成“七个一”要求的各项任务;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完成情况则参差不齐,但基本都达到5项以上,其余相关项目也都明确了完成时限,目前正按计划稳步推进。对此,法工委将持续做好跟踪督导,有力推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标对表“七个一”工作要求找差距、补短板,切实将“七个一”工作要求全面完整准确地贯彻落实到备案审查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三、在更好提升质效上再发力

虽然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要求,仍存在不少差距,比如备案审查整体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在三个方面加劲发力,更好提升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整体质效。

一是进一步加大备案审查力度。紧跟新时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从加强宪法法律监督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高度,不断提高对做好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不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或者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不力就是失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三个必”和“七个一”工作要求,切实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持续用力抓好对各报备机关制发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努力开创我市备案审查工作新局面。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能力建设。根据新修改的《立法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等,与时俱进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适时启动对2017年制定通过的《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的修改工作,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做好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备案审查相关标准和程序。此外,组织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邀请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方面的专家和学者莅揭授课,更好提高市、县两级人大备案审查能力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强化衔接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上级人大相关工委的沟通联系,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请示报告,积极争取相关工作支持和指导;同时,强化与同级“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日常沟通联系,持续加强对各报备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及时进行答疑解惑,更好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市备案审查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取得更大成效。

附件

2023年度接受备案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情况

一、市政府规章2件

1.《揭阳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

2.《揭阳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

二、市政府(含办公室)规范性文件7件

1.《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VIB车用汽油的通告》

2.《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3.《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实施期限的通知》

4.《揭阳市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5.《揭阳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

6.《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开展“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总登记的通告>实施期限的通知》

7.《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改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市监察委员会规范性文件0件

四、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性文件1件

1.《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建立守信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五、市人民检察院规范性文件2件

1.《揭阳市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

2.《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指引(试行)》

六、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