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区域协同立法提升练江流域协同治理成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立法工作专班第一次会议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发布时间:2024-12-26 17:47 浏览次数:769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探索区域协同立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与汕头市协同保护练江流域水环境工作力度,不断提升练江流域协同治理成效,12月2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雯主持召开《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立法工作专班第一次会议,全面部署和推进与汕头市协同立法保护练江流域相关事项,更好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强化责任落实。



加强地方立法推动流域协同治理进而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课题。近年来,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精心指导下,揭阳和汕头两市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积极对接,多次就加强练江流域的协同立法保护开展实地调研、进行座谈交流,在达成基本共识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规定》提上今年立法工作的重要日程,力求与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保持立法步调一致,确保立法成果同步出台。


(资料图片:2024年8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调研组到普宁市水质净化厂开展练江流域协同立法工作指导)


(资料图片:2024年6月21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考察组到普宁市练江观礼台开展练江流域协同立法工作调研)


由于这项立法工作法定程序多、时间紧、任务重,为充分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立法任务,市人大常委会专此成立了立法工作专班,专班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雯担任,成员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建环资工委以及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和普宁市政府等相关单位抽调。


在本次专班工作会议上,市生态环境局和普宁市政府等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向专班全体成员介绍了近年来我市在加强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工作中取得的具体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与汕头市政府建立健全练江流域协同保护工作机制的相关情况,同时大家还就《<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立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认真研讨,进一步明确本次协同立法的基本方向、目标任务和重点内容,为后续扎实推进《规定》的制定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秦雯强调,专班全体成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把好“思想关”,深刻认识做好本次协同立法对于巩固和提升练江流域水污染整治成效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明确“时间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认真扎实做好《规定》草案文本的起草、论证、修改和送审等工作;要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找准“着力点”,立足地方实际和治理需求,切实加强调研论证,找准找实需要协同立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制定出来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接下来,立法工作专班将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倒排序时进度扎实做好《规定》相关立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立法各项任务,努力以良法善治为更好协同保护练江流域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