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停车难”,揭阳出新招!《揭阳市停车场管理条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时长共34秒)
为了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规范停车场的使用和管理,改善停车环境,促进城市交通协调发展,4月29日上午,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揭阳市停车场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揭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淡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雯出席会议并介绍《条例》相关情况及贯彻实施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林华,市发展改革局局长许茂伟,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张林华,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志雄,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郑岳奎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条例》经揭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并经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共八章五十条,从停车场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机动车停放管理、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针对“停车难”开出了“组合处方”。
坚持规划先行 明确编制原则
针对揭阳市停车场规划编制相对滞后的问题,《条例》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同时明确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统筹兼顾、节约资源、科学布局,并遵循“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原则。
加强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建设
针对“城市停车设施总量不足”的难题,《条例》提出妥善用好地下空间,鼓励利用城市道路、广场、学校操场、公共绿地等的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提高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率。同时,设立临时性停车场所,鼓励依法利用自有或者享有使用权的人防工程、政府储备土地、空置用地、闲置建筑等设置临时性的公共停车场,多渠道增加停车泊位供给。此外,《条例》还鼓励停车供需矛盾突出且土地资源紧张的区域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多方式增加停车空间。
错时共享让车位“活”起来
在盘活存量方面,揭阳将鼓励“错时共享停车”。《条例》明确,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专用停车场在非工作时间,免费向社会开放。同时,《条例》还提出,因紧急情况、举办重大活动或者重大节假日等原因,公共停车场不能满足停车需求时,鼓励公共建筑物配建的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
此外,《条例》还对资金和用地保障、推广停车信息化管理、施划临停快走区域和时段性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等方面内容作出规定,通过综合施策优化停车管理,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更好破解“停车难”问题。
明确停车场收费方式
停车费标准究竟怎么定?《条例》明确,各类停车场收费主要有政府制定价格和市场调节价两种方式,其中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需要通过政府制定价格,政府制定的价格分为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两种。目前揭阳市需通过政府制定价格的停车场主要实行政府指导价,如揭阳潮汕机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市区公立医疗机构机动车停放设施服务收费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由经营者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所在区域、路段等级等确定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如万达广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广百百货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等。
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既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也关系到社会的安定有序。接下来,揭阳市将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改善停车环境,促进城市交通协调发展,助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更好推动揭阳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