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上午,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揭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权威解读新规立法背景、核心亮点与落地实施举措。
笔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揭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先后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揭阳精神文明建设迈入法治化、规范化全新阶段。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雯介绍《条例》出台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就《条例》的贯彻落实作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明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发布会,现场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媒体提问。

文明是城市最鲜明的底色,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支撑。近年来,揭阳紧扣中心大局、深耕文明建设,以精神文明培育浸润城市气质、赋能民生发展。深耕特色理论宣讲,依托“榕树下的微课堂”等品牌阵地,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扎根基层、深入人心;常态化推进移风易俗、典型选树、未成年人护苗育人工作,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持续涵养。借力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提名创建及“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契机,持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城市风貌迭代升级,群众的幸福感、认同感、参与感持续提升,为《条例》落地实施筑牢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和群众根基。
立足本土实际 精准构建揭阳特色文明治理体系
揭阳文脉悠远、民风醇厚,崇文重义、睦邻友善的民俗家风代代传承,英歌、青狮、潮剧等特色非遗,塑造了独一无二的城市人文品格。立足本土民俗特色、城市治理实际和群众现实需求,揭阳广泛汇聚社情民意、精准补齐治理短板,推动《条例》顺利立法落地。
作为全市文明行为领域基础性、综合性地方立法,《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德法相融、守正创新、全域共治的原则,最大程度尊重潮汕传统民俗、守护乡土人文温情,同时对标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新要求,清晰界定民俗传承与公共文明的边界,统筹兼顾公共秩序维护、城市品质提升与民生需求保障,以刚性规范搭配柔性引导,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古城活化提质、“百千万工程”纵深推进筑牢坚实法治支撑。
聚焦民生关切 靶向破解城市治理突出问题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治理痛点,围绕市容环境、公共秩序、出行安全、邻里相处、乡风建设等重点领域,细化文明行为规范标准,让文明准则可对照、可执行、可监督。
针对城乡局部地区存在的红白事铺张攀比、个别群众公共区域不规范祭祀等现象,《条例》秉持正向引导、温和规范的原则,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绿色祭扫,在保留潮汕传统礼俗温情的基础上,引导群众摒弃陈规陋习、涵养时代新风,持续净化城乡社会风气。同时,紧盯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噪音扰民、市容乱象等市井治理难题,明确行为规范与管理红线,精准补齐城市精细化治理短板,全方位提升城市宜居品质和群众生活舒适度。
与此同时,《条例》深度融合揭阳人文特色,将非遗传承、城市文脉保护、优良家风培育、红色文化弘扬纳入文明建设范畴,让文明治理既有法治力度,更有浸润人心的人文温度。
强化协同共治 推动文明新规落地生根见效
文明建设久久为功,法治落地重在践行。下一步,揭阳将以《条例》正式施行为抓手,构建多部门协同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全域化常态推进的文明治理新格局。各职能部门将各司其职、密切联动,常态化开展普法宣讲、政策解读、巡查督导,丰富宣传载体、拓宽传播渠道,推动《条例》精神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商户,实现宣传无死角、全覆盖。
揭阳将坚持教育引导为主、规范治理为辅,持续培育文明新风、选树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恪守文明规范、主动参与文明创建,推动文明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营造人人崇尚文明、人人践行文明、人人守护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次《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揭阳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固化文明创建成果、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未来,揭阳将持续以良法善治涵养文明新风、厚植城市底蕴,深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全域文明提质赋能城乡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和美揭阳建设崭新篇章。
撰文:吴妍萱 黄徐桂
摄影:吴彦洋 陈憧炜